2000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0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

第二条   办学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习年限:本科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三~六年;高职专科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基本情况: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化总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建校58年来已培养6万多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我国石油石化等各行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技术骨干。

学校占地面积1906亩,校舍建筑面积61.5万平方米,馆藏各类图书总量192万册,各类运动场所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1.14亿元。学校已拥有专任教师87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学位的已分别超过40%和50%,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48人。近三年新聘33名国内外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其中院士3人。                  经过58年的发展,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实现了新跨越,现以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教等七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14个学院和研究生部。设有博士、硕士、二学位、本科、专科和留学生教育等多个办学层次。现有博士研究生专业2个,硕士研究生专业26个,工程硕士领域9个,第二学位专业3个,本科专业47个,高职专科专业26个。

第二章 招生计划情况

第八条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第九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三章             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条   专业明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70301

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1302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1401

环境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类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2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11

软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类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理工类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四年

文史类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四年

文史类

管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四年

文史类

法学

050202

俄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40203

社会体育

四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080102

石油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2

安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620203

会计

三年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三年

 

 

620405

电子商务

三年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50204

制冷与冷藏技术

三年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二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207

检测技术与应用

三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6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530201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三年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三年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三年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三年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540301

煤矿开采技术

三年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三年

 

 

600303

安全技术管理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

三年

 

 

 530207

炼油技术

三年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情况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学费情况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标准:

(一)奖学金设置:

1、侯祥麟奖学金:在一年级有关专业高考成绩优异者中评定,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2、中石化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3、中石油优秀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3000元。

4、企业家奖学金:在第五学期评定,奖金额度为每人1000元。

5、勤奋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励面30%,奖金额度为每人1000-200元。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学期在学校任职的各级学生干部中评定一次。授奖面7%,金额100元。

(二)、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2、中石油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2000元。

3、寒窗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励面8%,奖金额度为每人500-200元。

4、其它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部分企业有条件助学等。

5、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设置。

6、勤工助学:提供若干岗位,用于支付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的报酬。

7、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招生录取规则情况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辽宁调档比例为105%,其它省份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对于院校志愿先后的考生分配专业时级差为30分。

第十八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到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后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学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电话:0413-6865000;

传真:0413-6860886;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分享

热门关注

2020西藏自治区考研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新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宁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贵州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0年广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0考研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天津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0年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辽宁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