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工商管理系、财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商务流通管理系、生物应用工程系、社会公共管理系各专业在院本部办学,院本部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环境艺术系、服装装饰艺术系、广告艺术系、动漫艺术系各专业在工艺美术分院办学,分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太岳山路7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期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的外语语种: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生比例要求: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技术)》、《食品机械与管理》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580103 | 数控技术 | 三年 |
58010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580109 | 工业设计(计算机与产品开发) | 三年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技术) | 三年 |
590226 | 嵌入式系统工程 | 三年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590106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620102 | 税务(企业税务会计) | 三年 |
620111 | 投资与理财 | 三年 |
620201 | 财务管理(工程财务管理) | 三年 |
620202 | 财务信息管理 | 三年 |
620207 | 审计实务(企业内部审计) | 三年 |
620203 | 会计(注册会计师) | 三年 |
620103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三年 |
6204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6205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620501 | 工商企业管理(质量认证) | 三年 |
650204 |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年 |
660108 | 商务英语 | 三年 |
620304 | 国际贸易实务 | 三年 |
620304 |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代与通关) | 三年 |
620405 | 电子商务 | 三年 |
620505 | 物流管理 | 三年 |
620503 | 商务管理 | 三年 |
530101 | 生物技术及应用 | 三年 |
530101 | 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美容) | 三年 |
530302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600101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三年 |
610305 | 食品生物技术 | 三年 |
610304 | 食品机械与管理 | 三年 |
620502 | 工商行政管理 | 三年 |
650101 | 社会工作 | 三年 |
660112 | 文秘 | 三年 |
660112 | 文秘(韩语) | 三年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560104 | 室内设计技术 | 三年 |
560105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127 | 展览展示艺术设计 | 三年 |
610204 | 服装设计 | 三年 |
670108 | 雕塑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106 | 装潢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106 | 装潢艺术设计(包装印刷工艺) | 三年 |
6701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670103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三年 |
590103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670104 | 电脑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305 | 影视动画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企业、学院(综合、单项)等奖学金。国家或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企业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比例2%),二等1000元(比例8%),三等500元(比例13%);实践教学、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还设立了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相关手续到本地区相关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六、获奖说明
我院先后被省政府、教育厅授予“2004—200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2007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获得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艺术创作、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优秀组织奖;辽宁省首届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洽活动优秀组织奖。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有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招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无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招生,承认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时按2009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联系电话及网址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 邮编:110122
联系电话:024-89710533 89872456 传真:024-89871386
学院网址:http://www.lnemci.com E-mail : lnjjzsb@126.com
工艺美术分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太岳山路7号 邮编:110035
联系电话:024-86360213 86360215 传真:024-86360168
分院网址:http://www.lnart.com.cn E-mail :xsk@lnar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