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121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48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5.61万元人民币,图书为18.0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00601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601 | 中西医临床医学 (全科医生方向)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1 | 中医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1 | 中医学 (康复医学方向)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1 | 中医学 (全科医生方向)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2 | 针灸推拿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801 | 中药学 | 4年 | 医学 | 理学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工学 | 工学 |
101101 | 护理学 | 4年 | 医学 | 理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2012年学费标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含专业方向)学费14000元/生/学年,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等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2013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贷学金:
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6.联系电话: 024─31679910、31679909 、18940289280 传真: 024-31679909
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