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辽阳市南郊街1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 高中起点的专业学制3年,中职起点的专业学制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63.14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140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1210人,面向外省招生19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8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1130人。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学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56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104 | 室内设计技术 | 三年 |
560201 | 城镇规划 | 三年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二年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504 | 工程监理 | 三年 |
56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501 | 建筑工程管理 | 三年 |
560502 | 工程造价 | 三年 |
560503 | 建筑经济管理 | 三年 |
560702 | 物业管理 | 三年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56040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40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403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40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603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三年 |
560415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设立了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六、获奖说明
2006年被辽宁省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学校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20%调取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0419-2305792 2310860
网 址:http://www.sjzu.net
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