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9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31.01万元,图书馆藏书 8.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英、日、俄外语语种考生,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备注 |
58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 |
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 | |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 | | |
590301 | 通信技术 | 3 | | |
580103 | 数控技术 | 3 | | |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4000-5000元/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58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4000 |
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 | 4000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4000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 | 4000 |
590301 | 通信技术 | 3 | 4000 |
580103 | 数控技术 | 3 | 4000 |
2、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 ; 二等:15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他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0-2230333
传 真:0410-2230333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gczyxy.com
E-Mail :lngczyxy@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