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说明
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4C1合格。
高老师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整形技术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汽车造型技术专业、数控技术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物流管理专业、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