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cm以上,体重不低于50kg,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体重不低于45kg,体态匀称,无明显肥胖,要求无传染病及精神疾病,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要求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要求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类)志愿分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类)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sfjy.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园区
邮 编:130507
联系电话:0431-84505158,0431-84505156
联 系 人:赵洪武、杨基慧
电子邮箱:jxzhaosheng@sina.com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
我院各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包括提前批次专科(高职)专业:司法警务专业、刑事执行专业、行政执行专业、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应用法制心理技术专业;普通批次专科(高职)专业:应用韩语专业、司法助理专业、法律文秘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书记官专业、司法鉴定技术专业、网络系统管理、司法信息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