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 本 部: 上海 市 杨浦 区 军工 路 2360 号 | |
徐汇一校区: 上海 市 徐汇 区 长桥南 街 88 号 | ||
徐汇二校区: 上海 市 徐汇 区 虹漕南 路 杨家桥31号 | ||
备注: | ||
三、层次 | | |
四、办学类型 | √ | |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所有专业均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招办规定执行; 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学费标准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为7500元/年 |
住宿费标准 | 870-1200元/年不等,由学院根据宿舍安排决定。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5742913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5884351 | |
十四、网址 | http://www.umcollege.com/zhaoban/index.asp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2500元/年。 4、企业奖、助学金: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学生最高贷款标准为6000元/年。 除以上外,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机会。 | |
十六、其他须知 | |
2008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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