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水产 路 2859 号 | |
武东 校区: 上海 市 杨浦 区 武东 路 51 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 |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商务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
九、录取规则 |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 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 1、根据政策,今年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上述批次在控制线上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105%以内进行调档。 2、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二、 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挡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无加试要求。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600元(沪价费[2003]56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021-66761012、021-36020098(F) | |
十三、投诉电话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021-66761067 | |
十四、网址 | www.shjgxy.com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院已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政府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在内的资助体系。 | |
十六、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