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正表]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漠河路 路 800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数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应用日语限招英语、日语 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色盲、色弱不招。 | |||||||
九、录取规则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十四、网址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十六、其他须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