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5月8日电(记者庞革平 谢振华)记者今天从广西南宁市政府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南宁市将为来自东盟国家的优秀留学生设立奖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1.5万元。
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主要为: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就读,来自东盟国家中与南宁市建立友好城市或者友好交往城市的优秀留学生。奖学金分A、B两个等级。A级奖学金评选人数每年不超过10名,获奖者每人每年可以领到1.5万元的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B级奖学金评选人数每年不超过20名,奖学金为每人每年73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