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年后,我真的进了大学。当时我很天真,选了一所学费几乎和斯坦福大学一样昂贵的学校,当工人的养父母倾其所有的积蓄为我支付了大学学费。读了六个月后,我却看不出上学有什么意义。我既不知道自己这一生想干什么,也不知道大学是否能够帮我弄明白自己想干什么。这时,我就要花光父母一辈子节省下来的钱了。所以,我决定退学,并且坚信日后会证明我这样做是对的。当年做出这个决定时心里直打鼓,但现在回想起来,这还真是我有生以来做出的最好的决定之一。从退学那一刻起,我就可以不再选那些我毫无兴趣的必修课,开始旁听一些看上去有意思的课。那些日子一点儿都不浪漫。我没有宿舍,只能睡在朋友房间的地板上。我去退还可乐瓶,用那五分钱的押金来买吃的。每个星期天晚上我都要走七英里,到城那头的黑尔-科里施纳礼拜堂去,吃每周才能享用一次的美餐。我喜欢这样。我凭著好奇心和直觉所干的这些事情,有许多后来都证明是无价之宝。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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