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11条禁令
明年起,体育特长、奥赛获奖、省级优秀学生等都不能加分了
针对高考改革,教育部最近动作频频。继本月16日公布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两份文件后,17日,又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文件明确了2015年及以后的自主招生的时间表,教育部官方微博“微言教育”做了两个清晰的图解——“一图看懂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要选拔“偏才怪才”
不能搞成“小高考”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按分数录取的一种补充。但以往自主招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高校自主招生定位不明确,热衷于“掐尖”“抢生源”;部分高校以联盟形式在高考前组织大规模文化考试,被社会称为“小高考”,增加了考生负担,影响了中学正常教学秩序;个别高校招生程序不够完善,过程不够公开透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自主招生考试科目
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
昨天,教育部文件规定,自主招生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
公示考生详细信息
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一定要加强信息公开、公示。今后将完善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其中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将建立统一的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高校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自主招生11条禁令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了“十一条”自主招生工作禁令。具体内容有——
自主招生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自主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高校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工作;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
高校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自主招生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
高校录取时不得突破自主招生计划录取;
不得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
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扩大试点高校范围或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或违反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这位负责人介绍,对违规违纪的学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将按教育部相关法规严肃处理。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后也将建立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有进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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