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4—2015学年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和开学时间
2015年2月1日-2月7日期末考试,放寒假从2015年2月8日至2月14日开始,2015年3月2日开学。
二、学期结束前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高中要按照《2014—2015学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总结等工作。
(二)各高中必须保证寒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也不得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普通高中一、二年级组织补课的,要从严查处。
(三)各校要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强的作业。
(四)高中班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2015学年高中阶段学校校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现将《2014-2015学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2014-2015学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完全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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