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职工食堂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包括食堂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员工用餐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食堂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
第四条 食堂主管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据本月实际发生情况作出下月费用预算,报总务部经理审批。
第五条 食堂主管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超预算支出应事先草拟支出计划,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第七条 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 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九条 每月末全面盘点食堂物品一次。
第十条 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食堂财务、采购、物品管理要由食堂主管指定专人负责,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第十二条 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主管提出处罚建议。
第三章 食堂进货管理
第十三条 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第十四条 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第十五条 采购货物应有公司认可的票据。
第十六条 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第十七条 食堂需要大量进货时,事先必须经总务部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第四章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第十九条 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 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 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