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政策
二、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
三、香港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和采取的改革措施
四、香港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改革带给我们的启示
香港医疗保障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英国的全民健康服务制度,由政府直接主办一体化的医疗健康护理服务,为市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健康服务。市民也可以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享受商业健康保险有关待遇。由于香港公立医院提供的服务质量高、收费低,市民一般都选择公立医院提供住院和专科门诊服务。在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下,香港的私立医院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还没有充分发展。
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经济调整影响,香港经济发展趋缓,对医疗保障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香港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政策
(—)保障对象
香港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所有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市民。确定这样的覆盖范围,是因为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面向全体市民提供整体医疗体系,保证没有任何市民会因为经济能力不足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服务。
(二)筹资方式
香港公立医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税收,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提供。政府采取预算拨款的形式给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经费。医生和有关人员均享受公务员待遇,接受政府统一规定的工资待遇;所有香港市民看病只需交付少量的费用。
(三)治理体制
香港公立医院由医院治理局(HOSPITALAUTHORITY,简称HA)治理,目前,HA辖下有超过40间的公立医院、50间专科诊所和15间普通科诊所。另有在基层的65家公立的普通科
诊所由卫生署治理。
(四)个人付费
香港市民去公立医院和诊所看病只需支付少许费用。公立医院和诊所的收费标准是,普通病房每日收费68元(2002年11月29日上调为100元),一切膳食、住院、化验、药物及手术费用均包括在内。公立普通科门诊诊所每次诊症收费37元,专科诊所每次诊症收费44元。香港的公立医院和诊所收费水平远低于成本,据测算,公立医院普通病房的成本是天天3100元,而收费标准连零头都不到。
另外,经济困难的市民还可以申请看病时减收或豁免个人支付的这部分费用。而政府则要对申请者进行家计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储蓄、个人工作、劳动能力、年龄等), 以确定申请者是否可以减收或豁免看病时的个人支付费用。
(五)服务的提供
除公立医院外,香港也有私人诊所和医院,这些私人诊所和医院采取市场化运作,依据医疗服务成本自主确定价格。由于香港公立医院提供的住院和专科门诊服务质量高、收费低,目前,全港94%的医院服务是由公立医院提供的,另外6%由私人医院提供。普通科门诊则主要由私营的普遍科医生提供,主要原因有:一是病人向私营的诊所看病,可以自主选择医生,诊疗时间也更有弹性(公立诊所等待期长); 二是私营的普通科医生每次诊症收费约 150元,大部分市民都能负担得起,并认为“物有所值”。
(六)药品治理
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香港卫生署负责全港药物的登记和注册、社区药房和本地药厂的监管及有关药剂法规的执行。各医院、诊所的药剂治理则根据治理机构或性质的不同分为三个体系:HA负责统筹公立医院及其门诊的药剂服务;卫生署则负责维持普通科门诊的药剂服务;私立医院和私人医生的药剂治理由他们自行负责。
HA治理的公立医院的药品支出占全港药品支出的大部分, 因此,香港药品治理的要害在于HA所负责的药品治理。HA总部的总药剂师办事处(总药办)是负责公立医院药品治理的具体执行单位。HA对药品治理主要通过建立“两个委员会”、确定“两种制度”来进行。
“两个委员会”指中心药物建议委员会和药物评选委员会。其中,中心药物建议委员会负责治理新药的引进,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向中心药品建议委员会提交引进新药的申请书,委员会成员就新药的效用、安全性和成本效益,对各医院的申请作出评核和建议,并提出适当的用药方针。药物评选委员会负责非专利药的审评,香港为确保公立医院药物的素质,所有需使用的非专利药品,必须由药物评先委员会审核通过。
“两种制度”指医院协定处方制度和中心采购制度。医院协定处方制度的内容包括药品目录、新药评估、用药范围等,未纳入协定处方的药品需市民自付。药品能否纳入协定处方即取决于医院所需,也因其安全、效能和成本而定。中心采购制度指总药办把总开支较大及用量稳定的药品列为中心采购,通过竞价投标签订购买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