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燕山大学招生章程

2015-05-29 20:12:19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校名全称为燕山大学,学校代码为10216,英文名称为Yanshan University。燕山大学是河北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学科专业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和亚稳材料为优势,工、理、文、管、经、法、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校址:河北省秦皇岛市。

二、招生省份与类别

燕山大学2015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等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其中含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中外合作教育项目等类别。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除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5、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6、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

7、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8、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默认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考生的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的合格标准(不做具体要求的省份考生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于使用校考成绩招生的省份,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音乐表演专业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20%+校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统考成绩招生的省份,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20%+省统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9、报考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省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遵循招生生源省份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方式,考生进档后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10、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详见《燕山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11、对于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12、对于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3、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燕山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本科合作教育项目,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4、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工业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经济学、旅游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专业和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15、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汉语言答卷。

16、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17、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招委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和预科培养。学生预科学习结束,由预科培养学校分配专业后转入我校学习。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毕业后在河北省内就业。

18、考生体检方面,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收费标准

(1)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为5000元/人•年;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8750元/人•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人•年;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燕山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本科合作教育项目招生简章》。

(2)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五、其它事宜

1、对取得我校学籍,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燕山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燕山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学业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章程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335-8057069 传真:0335-8074600

学校网址:http:// www.ysu.edu.cn E-mail:bzb@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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