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任用无会计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5-06-02 14:59:44 会计证会计工作

   任用没有会计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要承担什么责任

  任用没有会计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依据《深圳市会计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理。

  注:《深圳市会计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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