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0年免费师范生招收政策简介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新政办发【2010】2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校2010年面向全区招收免费师范生(区外师范类招生计划不属于免费师范),包括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和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录取批次为本、专科零批次录取。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免费师范生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对学业成绩不合格、有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及时予以淘汰;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而形成的学习费用由学生承担。
(1)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1430人,在校期间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困难学生助学金;毕业时成绩全部合格即可获取教师资格证,毕业后可继续深造或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70人,其中,本科层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汉语言类计划30人,分别定向和田、阿克苏、克州、伊犁和喀什;专科层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双语计划40人,分别定向克州、伊犁、阿勒泰、塔城和和田。新生入学报到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自治区及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并全部享受高校助学金。毕业时由定向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乡镇中学小学工作,要求至少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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