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土地问责结果出炉,73个政府相关负责人受处分
■问责·解读
14个政府“一把手”受处分
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地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的量超过了这个市县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问责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首次土地问责结果显示:在44名受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中有14人是当地政府“一把手”。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一支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情况。
此次问责的部分地区曾出现在去年12月的“约谈名单”,如山西省大同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浙江省上虞市、辽宁省庄河市。浙江省临海市的主要负责人也曾被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约谈,原因是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存在的违法问题。
问责名单则显示,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上虞市市长丁如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临海市时任市长李志坚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被问责者部分已不在任
“即使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事情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责任。”此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巡视员张璞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昨天公布的土地问责结果验证了这句话。
被问责的44名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中,有20人已不在任。如襄阳市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现任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也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因工作不力,共有29个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郝明金称,这些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不及时制止和报告,不及时立案查处,不依法作出处理等监管不力的问题,对当地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比例高,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负有直接责任。
■专家说法
调任后被追责 代表问责趋势
汪玉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拆迁、征地是土地违法问题的源头之一。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很多土地政策,但地方政府没有贯彻执行,或是在贯彻过程中变了形。近年来地方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是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为加快发展,往往违反土地审批程序,违法侵占耕地,为国家土地管理带来很大麻烦。此次对地方责任人问责,意味着国土资源部动了真格,对地方官员有较大的震慑作用。一般受处分的官员,今后仕途发展将受影响,很难再受重用,也难以晋升,这对其他官员是一种警示。
此外,土地被违规使用,问题爆发却往往是滞后的。在这次问责中,很多已调离原职的官员也被追责。对调任后的官员进行追责,表明了国土资源部整治土地违法者的决心,也代表今后追责的趋势。
杜绝违规问题 根本在改制度
李昌平 知名三农问题学者
全国被违法违规侵占的土地很多,从此次处分的人数和力度看,问责的力度并不大。
现在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发展所需的土地指标却不够,所以地方政府多以牺牲耕地为代价,求发展求政绩。处分少部分责任人,对遏制土地违法不会有太大效果,因为城市发展和土地保护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开发新区、政府单位建房,都可能打农民土地的主意。此外,行政记过处分、警告处分等处分方式,力度也很轻,很难真正震慑地方官员。
要想解决土地问题,保护耕地和农民的利益,应改革目前的土地制度,废除征地制度,否则违法征地行为将一直存在。
在城市规划时,将郊区纳入城市规划,政府取一半的地,另一半应归农民自己开发,农民自己决定是耕种还是开发,如果有收益了,向国家纳税,这才是良性的解决方式。否则,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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