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宁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015下半年宁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 应考人员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点签到处刷卡签到,同时采集电子照片,并现场产生考场号和座位号。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置在计算机操作台上,以便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应考人员不得交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持有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考人员,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件在考点签到,同时拍照采集电子照片,并现场产生考场号和座位号。

  第二条 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身份证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包括笔和计算器,下同),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饮品、书籍、纸张、笔记、报刊、通讯工具(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所有物品统一存放到应考人员专用物品寄存柜。

  第三条 应考人员应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登录考试服务器,并仔细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应考人员不得用与本人无关的身份证号登录,不得拷贝或删除系统的目录和文件,否则按违纪论处。

  第四条 如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的,应考人员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否则按违纪论处。

  第五条 考试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触碰考场监控摄像头,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

  第六条 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但考试时间连续计算。

  第七条 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喝水、随意站立走动。

  第八条 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不得相互交流,不得协助他人答题,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不得抄录、拍摄屏幕内容,不得使用U盘等存储设备,否则按违纪论处。

  第九条 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不得关闭考试系统和计算机,必须立即离开考场。如果应考人员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试结束前交卷,必须完成交卷操作,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论、逗留。

  第十条 应考人员因未按规定要求操作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会计栏目精心推荐:

  2015 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经验大全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考点归纳与解析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归纳与解析


报名官网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 会计从业考试题库

报名官网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 会计从业考试题库
分享

热门关注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会计职能

会计学专业大学排名情况

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就业方向和前景

会计学就业

会计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会计工作

会计与出纳的区别是什么

会计与出纳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哪几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自学好学吗 关于会计自学方法

会计自学

会计学学什么课程

会计学专业

初中文化可以学会计吗 学会计需要什么学历

初中文凭能不能学会计

会计的就业前景及趋势

会计就业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