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在职联考报名公告
根据学位中心[2015]73号文件精神,现就福建省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要求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标准按照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招生单位须在照片上传24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证件要求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办理修改信息和确认手续。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报名考试费缴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进行(各硕士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各确认点有关公告,按照要求在各确认点所属考点参加考试。
附件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现场确认点(福建省)
附件2: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件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承诺书
附件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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