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报道,法院的判决比检方要求的重,此前检方只要求了4个月实刑。法院还要求被告接受三年考验、强迫性心理治疗、7年内不得从事与儿童有关的职业等。
受害儿童的父母在宣判后没有对媒体讲话,只通过律师表示,这件案子的审理令他们终于放下了心事。应他们的要求,该案于8月1日下午采取了闭门审理。庭上播放了显示儿童遭受虐待的视频片段,被告则宣读了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遗憾的一封信,她受到的指控罪名是“对15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暴力”。
犯罪事实发生在2011年6月,居住在北方省的受害人父母发现孩子的行为出现了奇怪的变化,“经常哭叫,易怒”,就在家中安装了两个微型摄像头。随后他们发现雇用了一年半的保姆在孩子乱动时就打他,扇他耳光,有时还用围巾把孩子绑起来,或是粗暴地把他扔进床里。对孩子身上出现的血肿,保姆说是他自己摔的或是撞到了什么地方。
被告的律师称,其委托人的精神分析结果显示,她具有神经质人格,并且工作任务过重,因为她身兼两份工,每周工作5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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