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陈冉苒等119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2、3)。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参加7月4日-5日面试的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参加7月11日面试的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15年7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3、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可乘坐24路、42路公交车到奥奇丽路口站下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此外,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考生,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村(社区)“两委”成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5日、1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见《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梧州市第十五中学(梧州市新兴二路126-1号),可乘坐3路、13路、21路、28路、29路、38路、302路或307路公交车到京梧站(或十五中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一(职位代码为:040001001001)等职位的13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4)。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5年7月12日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梧州一中高中部体育场,即原梧高体育场(即梧州市文澜路11号)。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即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7月13日前发布的《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5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12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考第二批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第二批职位报名登记表到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填写《公务员体检表》相关内容,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16日、17日(体检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见《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体检集中地点: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报考第二批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第二批职位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45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梧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0774-6021842(公务员管理科)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4-3817161
0774-3817330(公务员科)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1、 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7月4日).xls
2、 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7月5日).xls
3、 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7月11日).xls
4、 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取消招录计划汇总表.xls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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