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答:
(1)工程预付款为:700×20%=140万元
保留金为:700×5%=35万元
(2)第1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90×(1-10%)=81万元,保留金为:90×10%=9万元
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81-10=71万元
第2个月:
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的90%,即(110-96)/110=12.73%
签证的工程款为:96×(1-10%)-96×8%=78.72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78.72-12=66.72万元
第3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140×(1-10%)=12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26-20=106万元
第4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160×(1-10%)=144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44-5=139万元
(3)71+66.72+106+139=382.72万元
(4)①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补偿40万元的要求合理。
②施工设备遣返费补偿15万元的要求不合理,应补偿额为
(700-90-96-140-160)÷700×15=4.59万元
③施工人员遣返费补偿10万元的要求不合理,应补偿额为
(700-90-96-140-160)÷700×10=3.06万元
合计47.65万元
(5)90+96+140+160-10-12-20-5=449万元
[案例7]答:
(1)有两种方法:
①百分比法:是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预付款额度的一种方法。
②数学计算法:是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数学公式计算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
(2)本例的工程预付备料款为=1200×20%=240万元
(3)工程预付备料款起扣点
1200-240÷62-5%=1200-384=816万元
即:累计完成工程量为816万元时开始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
1~6月实际完成建安工程量520万元;7月完成建安工程量160万元,累计完成建安工程量520+160=680万元<816万元;8月份完成建安工程量220万元,累计完成建安工程量680十220=900万元>816万元;开始起扣工程预付备料款的时间应为8月份。
(4)l~6月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
①1~6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520万元
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520万元
②7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60万元
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0万元
③8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20万元
8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金额为:(900-816)×62.5%=52.5万元
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20-52.5=167.5万元
④9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0万元
9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金额为:200×62.5%=125万元
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00-125=75万元
⑤10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00万元
10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金额为:100× 62.5%=62.5万元
10月份应扣工程保修金:1200×3%=36万元
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00-62.5-3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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