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网:湖南省长沙县引进10名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简章
湖南省长沙县2011年引进10名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简章
长沙县毗邻湖南省会长沙,从东、南、北三面环绕长沙市区,处于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速,是全国百强县、国家生态示范县、全国十八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长沙县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与对象
引进范围:面向全国。
引进对象:在海外取得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各类留学归国人才。
二、引进计划
2011年计划引进10名。
三、引进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硕士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专业不限。
(四)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即日起至9月10日。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留学归国人员如实填写《长沙县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将电子文档发送至77190353@qq.com,同时将报名材料寄送至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135号,邮编:410100)。
报名材料:
⑴《长沙县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各1份,2张1寸免冠近照。《长沙县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可以从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下载;
⑵相关证明材料: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视作放弃。
现场报名: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及政治思想素质等情况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组织进行。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引进建议,由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引进结果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试用管理与待遇
(一)试用管理
引进人员先期安排到乡镇进行锻炼,试用期六个月,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每次聘期为三年;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性质的可同编制调入。
(二)福利待遇
(1)调入人员: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2)聘用制人员:
①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09〕5号)、《长沙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长县办发2009〕48号)文件规定执行。
②合同期满后,可续签聘用合同,续聘期间继续享受上述待遇。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保留合同期间的待遇。
(三)其他待遇
(1)引进人才列入长沙县“3235”人才引进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并适时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2)编外聘用的硕士工作满6年(博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专技人才工作满3年),可择优解决事业编制。
六、其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024416。
附件1:长沙县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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