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务员都萌生过辞职的念头,但是公务员辞职比一般工作者辞职来得更为麻烦,你知道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流程吗?辞职时又要注意什么?辞职后社保怎么转移?以下是出国留学网为您提供的公务员辞职审批流程问题解答,欢迎阅读!
一、公务员的辞职流程
(1)本人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
(2)单位党组讨论决定,将讨论决定书面报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批,填写《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3)任免机关党组研究决定。
(4)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5)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这里的任免机关,可以是一级党委,也可以是同级人大常委会。因此,政府部门或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辞职,还要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此外,《规定》还明确,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规定》明确,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公务员辞职后待遇
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公务员辞职后的待遇 :辞职了就跟我们在普通的公司辞职一样,待遇全无了!详细规定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公务员辞职(辞退)后的待遇:
一、辞职(辞退)后一年内有全民单位同意接受的,凭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接转手续,辞职(辞退)前和接转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二、辞职(辞退)后一年内应聘到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及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并愿意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的,凭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聘用意见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托管手续。托管后保留原身份,辞职(辞退)前和托管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三、辞职(辞退)后没有接收单位的,其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才中心代理,如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期间不计算工龄,超过一年还未找到单位,但又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其身份和工龄将自行消失。
【公务员辞职后的养老保险】
一般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会比普通职业的来的高,提供的也更全面。你如果现在辞职,以前的养老金是不会变的,依然是可以享受到的,只是一些公务员的特殊待遇就不能再享受了,如医保报销比例之类的会按社会走,主要还是看你去私企后,你的收入情况了。如果还想享受到以前那种全面的保障,就只能配合商保来补足普通社保不足的部份了。一般都没有辞职费,如果是单位开除你,可以要求相应的补贴,可你这是主动离职,性质不同。
三、公务员辞职报告例文
那么,到底如何写公务员辞职信呢?今天,为大家推荐一个好的版本,并附上近期公务员离职的几个新动向。作者是湖北恩施州纪委研究室主任孙涌。
关于申请辞去州纪委研究法规室主任的报告
州纪委、州委组织部:
我申请辞去州纪委研究法规室主任。对于辞职申请,略作如下说明。
本人辞职与“全面从严”无关。中央实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提出“全面从严”以来,本人并无丝毫困扰不适之叹,反有轻松解脱之感。
盖因本人生性简约清净、低调淡泊,不善交游、不事产业,既无求田问舍之经营,亦少觥筹交错之纷扰。且入职即作刀笔小吏,所从事者无非写写画画之事,断无滥权弄权之机。
八项规定之前,本人常怀格格不入之窘迫,觉得自己本事小、不会混;八项规定之后,本人反有众生平等、“天下同此凉热”之释然。看见陈规陋习正在破冰、政治生态清风徐来,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对治党管党“全面从严”心怀期望。虽离开纪检系统,但依然热盼反腐疾风厉势持续荡涤,并最终实现权力进笼、河清海晏。
本人辞职与“为官不为”无关。本人非但不存在“不为”表现,因长期从事文稿文字工作,加班熬夜是常态。近两月以来,加通宵班就有6次。近三年没有公休,连续四年体检窦性心动过缓,2011年体检心率最低至每分钟38次。本人并不擅评功摆好、分辨解释,未藉此叫苦喊累,我辞职与所谓“为官不为”无关。
本人辞职也无关人事困扰。我并非在体制内走到穷途末路、剑拔弩张而被迫离开。入职以来,不管在何单位、在何岗位,我胜任工作,谦逊低调,不闹不争,与人为善,于人无害。不论是在州委办公室、乡镇村挂职,还是在州纪委工作期间,同事评价不低,领导眼中绝非刺头,多数人当有公允评价。领导在季度总结会上告知,2014年州纪委室主任述责述廉测评中,我排名第一。
人生并非漫长无边,无非求一顺心意、开心颜,我于年近不惑请辞,仅与个人心性志趣有关,同时也源于不想久事笔砚文牍之间而无所用事。此外还有一个或许卑微细小、但于我而言却万分重大的原因:作为一个十岁单亲孩子的父亲,我需要有正当合理的陪伴辅导孩子的时间。
在此作一承诺,也提一点请求:虽然辞去职务,但党员身份还在,因此我承诺一如既往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特别是模范遵守、运用、维护法律,做法治的信仰者和实践者。
我清白来去,今后也自当在法治与理性轨道行事,请强大自信的组织尊重并保障本人各项合法正当权益,不打不压,聚散相安,揖礼而别。
几年前我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拿到A证(可全国范围执业),由于某种自我要求,这些年始终没舍弃法律学习,也曾在基层法院做过几年人民陪审员,因此辞职后拟做律师。由于起步已迟,故只能专注一二,虑及毕竟在体制内十五年余,对公权运作相对熟悉,初步计划在刑事、行政诉讼等领域聊为稻粱谋;倘能更进一步,于安身立命之余还能见证、参与民主法治点滴寸进,则固所愿也!
作此个人选择自然不会是轻松坦途,但“世间安得双全法”。而且国家高举法治大旗,州委州政府这些年也致力于建设“法治恩施”,法治环境日彰,公民权利保障更充分,律师在法律共同体中的作用也受到较多重视,我愿对此持有信心。
孙涌
2015年4月18日
【解读】
这封辞职信,在一些和公务员看来,写得太长了,在他们眼里,简单一句话:“想换个工作环境”或许就够了,无需解释太多。
但说实话,这个辞职信的确是公务员辞职的上等模板。原因有以下几点:
1、明确了自己辞职的原因,不拖泥带水;
2、明确否定了外界在自己离职后可能的几种风言风语的猜测,属于战略布局;
3、明确了自己以后要从事的职业,避免各种无休止的追问和打听。
延伸阅读——试用期内公务员辞职以后是否可以再报考?
其实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这个是可以的,取消录用资格后再考上公务员的,也不是绝无仅有,但就整体来说,还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不能用来指导全局。
一、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二、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定。
三、取消录用后,你的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你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四、你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单位不会同意,硬辞职不干的话,轻则按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重则会记入诚信档案,这些都会对你下次的政审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国考你以父母无人照料等家庭原因为理由的话,再参加国考会有影响,因为国考职位大部分职位都在京,你只有本地职位可选择,外地的都不行,因为档案里有你不适合在外地的理由。
五、“前车之鉴、后人之师”这句话有时也不是真理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与时俱进才是正确的。国家公务员局领导说过:几年来,我们对中央机关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的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信息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中央机关和各地在组织公务员录用考试时会将报名人员信息与档案库中的人员信息进行比对,使在任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考生都不能报考,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同时,招录机关也将考生是否在档案库中有不诚信行为记录作为重要的诚信参考。每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会按照权限对考试各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诚信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并上报,由我们对档案库信息进行更新。
六、试用期内到底可不可以再考公务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所以你申请取消录用未获批准前是不能再参加其他考试的,你偷偷报考了,但是取消录用审批书是注明时间并存在档案里,政审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七、既然试用期不能报考,那干脆辞职再考行不行?
除非你是考霸,逢考必上岸,或者实在不愿意在现单位呆了,哪怕以后考不上也要离开的才建议你这么做。因为公考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你国考成功不一定省考成功,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绝对要三思而行。另外,辞职以后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更需要慎重,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明确规定“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不得报考。也就说即使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主动申请取消录用之后,三年内不得再报考。
八、本文主要是指对国家公务员的说明,那么各地呢,事业和企业呢?
各地简章公告要求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人事部门。事业单位试用期辞职或公务员试用期考事业单位的,全看具体事业单位的规定,还是比较宽松的,至于现在是国企试用期或公务员辞职考国企的,就更不是问题了。
综合起来讲,有特殊考试能力的、有特殊门路的、有极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的、在现单位实在不愿呆的、可以考虑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否则要慎行,以前的成功例子如今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