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

  3.(教材已删除该知识点)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虛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低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戊供应商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要求: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3)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出国留学网注会频道答案】

  (1)戌供应商可以对丁公司、丁公司的乙出资人(和丙出资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提起民事诉讼。按照《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同时,对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不能成立。一是依据《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二是依据《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戌供应商合理依赖ABC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不实报告而与丁公司进行交易并遭受损失,应当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三是依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不能作为免责的事由。

  (3)ABC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有四:已经遵守执业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验资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银行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导致未能发现丙出资人虚假出资情况;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乙出资人在注册登记后抽逃资金;尽管在出具验资报告时,丙出资人出资不到位,但在公司登记半年后已补足出资。

  4.(教材已删除该知识点)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针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时,A注册会计师决定采用概率比例规模(PPS)抽样方法实施抽样。甲公司的应收账款包含4000笔明细账户,账面总金额为2000000元。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误受风险为5%。其他相关事项如下:

  (1)在确定样本规模后,A注册会计师认为,PPS抽样方法的抽样单元是货币单元,而实施审计测试需要针对应收账款明细账户实物单元。为了在选取样本时找到与被选中的特定货币单位相关联的明细账户实物单元,A注册会计师逐项累计总体中所有项目的账面金额。

  (2)A注册会计师利用随机数的方式选取样本,在产生的随机数中,有两个随机数对应的是同一样本项目,A注册会计师将其视为1个样本项目。

  (3)假设A注册会计师选出150个样本项目,在进行测试后发现两个错报,一个是账面金额为100元的明细账户中由50元的高估错报;另一个是在账面金额为2000元的明细账户中有600元的高估错报。A注册会计师利用样本错报的相关信息计算总体错报上限。在误受风险为5%的情况下,泊松分布的MFx分别为:MF0=3.00,MF1=4.75,MF2=6.30。

  要求:

  (1)简要说明A注册会计师利用PPS抽样方法在确定样本规模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2)针对上述(1)至(2)项,分别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简要说明理由。

  (3)在不考虑上述(1)至(2)项的情况下,针对上述第(3)项,计算总体错报的上限。

  【出国留学网注会频道答案】

  (1)PPS抽样确定样本规模必须要考虑的因素:总体账面金额、风险系数、可容忍错报、预计总体错报、扩张系数。

  (2)

  1)正确。

  2)不正确。因为使用随机数法产生的2个重复样本项目,在统计上仍视为2个样本项目。(3)总体错报上限=基本界限+第一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第二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

  基本界限=2000000×3.0/150×1-=40 000(元)

  第一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2000000×(4.75-3.0)/1 50×(50/100)=11666.67(元)

  第二个错报所增加的错报上限=2000000×(6.30-4.75)/150×(600/2000)=6200(元)

  总体错报上限=40000+11666.67+6200=57866.67(元)

  5.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常年审计客户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甲公司从事商品零售业,存货占其资产总额的60%。除自营业务外,甲公司还将部分柜台出租,并为承租商提供商品仓储服务。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期中测试的结果,A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有效。A注册会计师计划于20×8年12月31日实施存货监盘程序。A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存货监盘计划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到达存货盘点现场后,监盘人员观察代柜台承租商保管的存货是否已经单独存放并予以标明,确定其未被纳入存货盘点范围。

  (2)在甲公司开始盘点存货前,监盘人员在拟检查的存货项目上作出标识。

  (3)对以标准规格包装箱包装的存货,监盘人员根据包装箱的数量及每箱的标准容量直接计算确定存货的数量。

  (4)在存货监盘过程中, 监盘人员除关注存货的数量外,还需要特别关注存货是否出现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等情况。

  (5)对存货监盘过程中收到的存货,要求甲公司单独码放,不纳入存货监盘的范围。

  (6)在存货监盘结束时,监盘人员将除作废的盘点表单以外的所有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于监盘工作底稿。

  要求:

  (1)针对上述(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简要说明理由。

  (2)假设因雪灾导致监盘人员于原定存货监盘日未能到达盘点现场,指出A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出国留学网注会频道答案】

  (1)

  1)不存在。

  2)存在。对拟检查的存货作出标识会为甲公司盘点人员所知悉,损害审计程序的不可预测性。

  3)存在。应当进行必要的开箱检查。

  4)不存在。

  5)存在。应当确定收到的存货是否应纳入20×8年l2月31日的存货。如果需要,应当纳入存货监盘范围。

  6)存在。应当取得所有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

  (2)A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改变存货监盘日期;

  ②对资产负债表日与改变后的存货监盘日之间的交易进行测试,倒轧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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