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会《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二套)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下列关于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的排序中,正确的是( )。
A.宪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
B.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
C.宪法、行政法规、法律、部门规章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答案】D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甲欠乙10万元未还,乙索债时,甲对乙称:若不免除债务,必以硫酸毁乙容貌,乙恐惧,遂表示免除其债务。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免除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无效
【答案】D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B.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C.未成年债权人的监护人在一次事故中遇难,尚未确定新的监护人
D.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答案】C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BD: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仓单
B.基金份额
C.应收账款
D.股票
【答案】A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5题完全相同。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
B.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C.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D.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
【答案】B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C: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3)选项D: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7题完全相同。
6.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6题完全相同。
7.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人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发包人与监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特定类型的有名合同处理,该有名合同是( )。
A.技术服务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
C.委托合同
D.承揽合同
【答案】C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8.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B.丙被依法宣告失踪
C.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
D.乙被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D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甲只是被申请破产,是否被宣告破产并不确定,不能选;(2)选项B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不包括失踪、被拘留),当然退伙。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9题完全相同。
9.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无效
【答案】D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合伙企业出资的是( )。
A.为合伙企业提供财务管理
B.债权
C.社会关系
D.为合伙企业提供战略咨询
【答案】B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D: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2)选项C:无法评估作价,不得用于出资。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0题完全相同。
1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
A.股东名册的记载
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D.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答案】C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相关权益。
12.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本题中,甲不属于主要社会关系;(2)选项B: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3)选项C: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4)选项D: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13.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
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B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2题完全相同。
14.甲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199人,尚未公开发行或者转让过任何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的是( )。
A.股东乙向一位朋友转让部分股票
B.股东丙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别转让给丁和戊,约定2个月后全部买回
C.甲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
D.甲公司向两家投资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各500万股
【答案】D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B: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如果股份公司在3个月内将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本题中,在选项A中,转让成功后股东人数正好200人,无须经核准;在选项B中,在2个月后股东人数减为199人,无需申请核准;(2)选项C: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3)选项D: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15.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 )。
A.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10%时
B.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7%时
C.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2%时
D.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0%时
【答案】D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在协议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如果协议中拟转让的股权达到或者超过5%,投资者就应当在协议达成之日起3日内履行权益报告义务。此后,该投资者的股份发生增减变化,如果该变化使得持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的整数倍的,也应当履行权益披露义务。那么本题中的披露时点为7%和10%。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4题完全相同。
1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
A.发行人
B.承销人
C.实际控制人
D.保荐人
【答案】A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5题完全相同。
17.甲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已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其尚未清偿的下列债务中,应当优先偿还的是( )。
A.购买办公设备所欠货款
B.企业账户中的存款本金及利息
C.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及利息
D.欠缴监管机构的罚款
【答案】C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18.票据权利人为将票据权利出质给他人而进行背书时,如果未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只是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则该背书行为的效力是( )。
A.票据转让
B.票据承兑
C.票据贴现
D.票据质押
【答案】A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质押背书,必须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假如未作记载的,则形式上构成转让背书。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8题完全相同。
19.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
A.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B.转让重大财产
C.分配利润
D.进行重大投资
【答案】C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利润分配,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0.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人民法院将该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搜索引擎服务”属于( )。
A.相关商品市场
B.相关创新市场
C.相关时间市场
D.相关技术市场
【答案】A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院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其中商品维度就是“搜索引擎服务”,地域维度是“中国”。
21.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在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因素的是( )。
A.商品的功能及用途
B.其他经营者的转产成本
C.消费者的消费偏好
D.商品间的价格差异
【答案】B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CD:属于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考虑的因素;(2)选项B: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一般应考虑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1题完全相同。
22.下列各项中,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所称的“单独关税区的是( )。
A.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B.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C.京津冀一体化都市圈
D.海南经济特区
【答案】B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已经分别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世贸组织,成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3题完全相同。
23.下列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对并购交易的安全审查应当由商务部作出最终决定
B.评估并购交易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安全审查的重要内容
C.拟并购境内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向商务部申请进行并购安全审查
D.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不经商务部直接向并购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审查申请
【答案】C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对并购交易的安全审查应当由“联席会议”(而非商务部)作出最终决定;(2)选项B: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的影响不属于并购安全审查的内容;(3)选项D: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以向“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建议,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建议提交联席会议,但其不能绕过商务部直接向联席会议提出审查申请。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2题完全相同。
24.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有限度的自由兑换
B.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C.境内个人购汇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应凭相关贸易单证办理
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制
【答案】B
【出国留学网注会网解析】(1)选项A: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收支和转移不予限制;(2)选项B: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3)选项C: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对于个人开展对外贸易产生的“经营性”外汇收支,视同机构按照货物贸易的有关原则进行管理(凭贸易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对于个人的非经营性外汇收支,无需提供贸易单证;(4)选项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而非强制结汇制)。
【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4题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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