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实行过贴息贷款的政策。当时,凡是“有经济需要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国家担保贷学金”,得到由商业银行提供的资助贷款,该贷款分为“政府贴息贷款”和“无贴息贷款”两种。其中,无贴息贷款主要面向中产阶级家庭的学生。
但随着贷款人数的增多,仅仅依赖政府担保由商业银行贷款的这种单一运作机制,逐渐出现了各种弊端,其中就包括学生信用指数下降、财政贴息负担过重的情况。
美国在发现“政府贴息贷款”的弊端之后,便想出了“直接学生贷款计划”,于1993年颁布《学生贷款改革法》,规定从1994年7月开始实行由联邦教育部直接负责发放、管理和回收的联邦直接学生贷款计划,取代政府担保贷款。
参加直接贷款计划的高等院校可从美国教育部直接获得贷款资金,并向符合借款条件的学生发放贷款。这不仅可省去银行、担保机构这样一些中间环节,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助学贷款的成本及拖欠偿还率,提高联邦政府资助款项的效率。
取消商业银行担任学生贷款中间人的角色,由政府直接主导大学贷款系统,学生在还款条件上比商业银行对学生更为有利。美国《侨报》副总编辑乔磊在博客中分析,贷款的学生大学毕业后每月还款的上限为可随意支配收入的10%,这样可使大学毕业生不至于因为过多的教育贷款偿还负担,而影响到他们生活的质量。
但是,这种运作方式并非没有不足之处,它要求高等院校也要对学生拖欠款行为负责,由此带给高校“催还款”的压力只增不减。我国一些高校学生资助中心的老师对这种做法并不看好。(邱晨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