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小学中学毕业证书可不用公证)高中毕业证书(如证书丢失,由校方出具证明)、高考成绩、中国大学在读证明(注册证明)、在校各学年成绩单;如已毕业,附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申请审核
请将公证材料复印一套,共两套材料,即:一套公证原件,一套其复印件;准备寄往德国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进行审核;送审核前请仔细阅读德国使馆文化处审核程序;从网上下载或前往审核部领取审核申请表;填表前请将2500元人民币通过邮局寄往审核部(切勿同申请材料一起寄往审核部;将表填好同两套材料、一份语言(德/英语)学时证明(此证明无须公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或送往留德人员审核部。
3.审核面谈
审核部在收到申请人的汇款及材料后将先对其文字材料进行审核,文字材料审核合格后,向申请人发出面谈通知(目前需等1-2个月),面谈是通过问答交谈对申请人所学的大学课程,专业知识进行审核,面谈时间为20分钟左右,之前有15分钟的准备。面试后两周左右发出审核证明(审核证明有效期现为二年)。如第一次审核未通过,三个月后允许第二次申请审核,最多可申请三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