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考点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考点(一),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体系,因为它的性质决定它区别于其他法律。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相关的法律条文所涵括的知识点你记住了多少?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一、概念术语

  1、行政: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的社会公共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及其过程。

  2、行政法: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体系。

  3、行政关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同被管理者所发生各种关系的总称。

  4、行政权: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二、思考题

  1、为什么要对行政权进行控制

  答:行政权同其他公权力一样,其作用具有两重性。

  在现代社会,行政权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有膨胀和扩张的趋势;行政权与其他国家公权力相比,它与公民、组织有着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的联系。

  2、行政法的特征

  答:形式特征---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居部门法之首

  内容特征---内容广泛、规范,易于变动

  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

  3、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解释,我国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和协定。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概念术语

  1、行政法定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

  2、法律优位:指在已经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则以法律为准;或者在法律尚未规定而其他规范性文件率先作出是,一旦法律就同一事项作出规定,则法律具有优先地位,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服从之。

  3、法律保留:指当宪法或法律将某些事项保留给立法机关时,行政机关非经特别授权不得对此制定任何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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