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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平高考报名时间:11月15日-22日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5日—22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7日—25日。
3.高考补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3日。
(二)报名具体要求
1.高考补报名仅限从出生后户口登记在我省区域内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省的考生。其他考生一律不准办理补报名手续。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的考生,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地点
(一)我省考生:
1.应届毕业生在学籍(考籍)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非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外省籍考生:
1.应届毕业生在学籍(考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非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应回户籍流出地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办法
(一)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照当地招生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在当地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的报名序号和密码,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jledu.gov.cn)填报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时,须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报名,学籍证明依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信息核查认定考生身份。
2.非应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名者,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明(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业证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等,下同)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证明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考生报名时还应出具单位或街道(村委会)报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对其报名的意见等。
3.凡持外省毕业证书、学业证书的,须同时提供由毕业所在地公证部门提供的鉴别毕业证书、学业证书真伪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身份证明并提供所在部队允许其参加高考的证明材料。
5.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办理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各类高考照顾政策资格审核表》。
6.凡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和用汉文字答卷加试蒙古语文的考生在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时,必须正确选择“民族文字答卷”选项(蒙文甲、蒙文乙或朝文答卷不加试汉语文)。因填报错误及填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规定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确认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摄像、缴费。现场确认工作在
11月25日结束。(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若忘记,本人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申请恢复密码。报名序号和密码是考生进行高考网上报名、填报高考志愿的唯一用户名和密码,须妥善保管,因本人原因造成考生个人信息被泄漏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个人及父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其《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3.考生填写完毕后,进行信息保存。保存状态的报名信息允许考生本人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提交后的报名信息不允许考生本人进行修改。
4.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仍然可以提交。发现有相同身份证号的考生可通过县(市、区)招生办进行核验。
5.考生一定要填写本人、家长或可直接联系到本人及家长的电话。
6.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保存。《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地区招生办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格式和内容统一印制。
报考科类
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文艺术、文体育、理工、理艺术、理体育六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不可兼报。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考科类。
1.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院校和专业,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按有关要求报考相应科类的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
2.文史类与理工类之间、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艺术(文)与艺术(理)之间、体育(文)与体育(理)之间不允许兼报。
特殊考生报名要求
(一)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经招生院校资格审查及预选合格,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通知各地招生办组织少年班考生报名。各地不得提前接待少年班考生参加高考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凭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由考生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审核确认并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或持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需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五)准备参加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可自主选择报名参加高职对口升学或普通高考,也可同时兼报高职对口升学和普通高考。兼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分别领取对口升学报名序号和高考报名序号,按照对口升学报名要求和高考报名要求分别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分别进行现场确认。(2016年高职对口升学考试将在普通高考之前单独进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六)准备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具体报名办法及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原则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也可以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七)报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打印《省统考准考证》或《校考资格证》。考生凭《省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凭《校考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省内外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同时持《省统考合格证》)。
(八)报考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九)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再参加招生院校报名及考试。
(十)参加保送生(含一级以上运动员)、自主招生、残疾考生单独考试、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获取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14位考生号后,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打印和发放《考生基础信息表》。
(十一)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交验证书,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登记表》。
(十二)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警察体育和军事体育等体育类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十三)外省籍考生
1.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报名:
(1)非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从户籍转入时间起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从户籍转入时间起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从2017年高考报名起,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政发〔2015〕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下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三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考生本人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迁入),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且其父或母必须从户籍迁入时间起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不含补交)。
(3)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父母工作变动等有关材料,并由地区教育局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一年(2014年12月31日前迁入),方可在我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历证明、学籍(考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外省籍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十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进城务工人员(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参加我省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
(2)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3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上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
(3)符合上述(1)、(2)项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有下列情况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1)未连续缴纳三年社会保险的;
(2)跨省交纳社会保险但在我省没有缴费记录的;
(3)参加商业保险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
(十五)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考生
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考生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转入),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十六)外省籍考生的学籍(考籍)、就读学校所在地必须与户籍一致,否则不允许在我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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