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安排

  2015年四川成都政法干警体能测评工作即将开始,参加了此次成都政法干警体检的考生们你们知道体检的时间吗,觉得自己是否能够顺利通过政法干警体检了。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四川成都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公告”,请认真查阅!

  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公告》和通知的规定,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同类达到3倍比例职位的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7:3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集中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成都市公安局正大门)。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按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招录机关和体检医院的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六)体检费用标准为: 500元左右。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七)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考生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五、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安排

  (一)体检结果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体检结果。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向成都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天府新城民丰写字楼3号楼32118房间)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生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复检。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8—61888163)。

  附件1:2015年我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司法局

  公务员初任心得

  xxx 年xx月xx日―xx日,根据市人事局的安排,我有幸参加了xxx年度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学习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中,培训班紧紧围绕“快速适应岗位,争当合格公务员”这一主题,精心安排**市委党校学识渊博的教授专家开展深入浅出地授课,使我较为系统的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公务员法》、《公文写作》、《政务与社交礼仪》、《规范行政程序》、《公务员职业道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一些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通过培训学习,我认清了这次培训的重大意义、认清了公务员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更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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