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江苏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6年艺术高考招生已经开始,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江苏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2016年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50人(文理不限)。

  三、学费

  16500元/生•学年。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发音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

  3.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五、报名及专业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网(http://kwzs.jsnu.edu.cn),在网上按要求报名、缴费,网报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29日。

  未能及时进行网报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31日到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2.报到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行政办公楼203室。

  3.报到时间:2016年1月31日8:30-16:00。

  4.报到要求: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和本人《准考证》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5.考试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7#楼。

  6.考试时间:自2016年2月1日起,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场次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所有考生必须在自己所在场次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区)

  7.考试形式:面试,初、复试合一。

  8.考试内容:(总分300分)

  ①指定稿件播报:单项满分80分。现场随机抽题,坐姿播报,限3分钟内完成。

  ②综合素质考查:单项满分60分。现场随机抽题,立姿答题(文学常识问答),限3分钟内完成。

  ③话题评述:单项满分80分。现场随机抽题,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限3分钟内完成。

  ④才艺展示:单项满分80分。展示形式限定在声乐(伴奏带应刻录成单曲CD或MP3光盘)、器乐(除钢琴外自备)、舞蹈、小品、曲艺(说唱类)、朗诵(文学作品)范围之内,考生只能在其中任选一项,限2-3分钟完成。(特别提醒:我院才艺展示考试不含哑剧、魔术、武术、走秀、健美操、讲故事等项目。)

  六、文化考试及录取

  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6年4月中旬通过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考生来院如从徐州火车站或汽车总站下,可乘11路附线、19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如从徐州高铁站或汽车南站下,可乘72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0270222、80270218、83403587

  咨询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

  备注: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单独组织。我院不承认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2016年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50人(文理不限)。

  三、学费

  16500元/生•学年。

  四、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3.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五、报名及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我院从2016年起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将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考试成绩。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联考组织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告为准。

  2.考试内容:联考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①笔试科目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满分为200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各100分。

  ②面试科目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察,满分为100分。其中,才艺展示20分,综合素养考察80分。

  

六、文化考试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联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

  2.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0270222、80270218、83403587

  咨询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江苏省美术学类、音乐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1.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中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类):培养掌握信息与通信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传播机构、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3.音乐表演(音乐学类):培养具备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2016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32人(文理不限),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38人(文理不限),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34人(声乐和器乐各17人,文理不限)。

  三、学费

  16500元/生•学年。

  四、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3.具有一定艺术专长,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动画或音乐表演等相关专业工作。

  五、报名及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均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将使用江苏省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成绩。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2.考试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5〕3号)。

  六、文化考试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

  2.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0270222、80270218、83403587

  咨询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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