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务员考试笔试一波波开始,你准备参加哪一个省市的公务员考试了?你知道公务员考试早在2015年11月便将作弊入刑处理,你知道在考试中哪些行为被认为是违规违纪行为了?为了防止在公务员考试中出现下列情形,那就快看看吧!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公务员笔试有哪些注意事项”。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报考条件整理如下。
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6)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公务员考试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
“持假证件参加考试”是如何界定的?
持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参加考试,视为持假证件参加考试。
抄袭、“协助抄袭”是如何界定的?
抄袭的方式包括:对他人的答题信息进行抄袭,对与考试有关的材料进行抄袭。
协助抄袭的方式包括:传递纸条、书籍、笔记、试卷、答卷或答题卡、草稿纸或有意识协助他人查看试卷答案等行为。
“在答卷 (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是如何界定的?
在答卷 (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一般指报考者在非指定位置或答题内容中,做出与考试无关的各种记号或信息等,比如在答题内容中写上自已的名字等。
“未按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是如何界定的?
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有规定的答题用笔,这在考试大纲或试卷上都会予以明确,比如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参加申论考试时,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作答。不按规定的要求作答,比如报考者使用红色签字笔作答的,就视为未按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
“不按规定填写 (填涂)本人信息”是如何界定的?
不按规定填写 (填涂)本人信息,一般指报考者没有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 (填涂)本人信息,或者在规定的位置上没有正确填写(填涂)本人信息。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是如何界定的?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一般指考试时报考者没有按照“准考证号”或“座位号”坐在规定的位置,而是坐在其他考生的座位上参加考试的;或者报考者没有经过工作人员允许,就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
按照规定要求,报考者要根据准考证号上的信息,正确到达考场,坐在指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不要走错考场,不要坐在别人的座位上参加考试;不能提前交卷,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要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规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如书籍、笔记、练习册、草稿纸或纸条等物品。报考者将这些物品带入考场且没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将书籍带入考场并且放在考场座位的抽屉内等,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要求,报考者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文具外,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带入考场。如果带入考场,报考者应按照考场规则和监考要求将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在考试过程中,哪些情形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会收到什么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 (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 (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是如何界定的?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一般指报考者编造、伪造身份信息或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等手段进行注册报名的,影响他人报考或造成报名人数虚假,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
“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是如何界定的?
报考者提供的申请材料,如果涉及报考资格的内容不属实,比如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有隐瞒情况,就属于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
按照规定要求,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没有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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