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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心得体会(一)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
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 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法律工作心得体会(二)
法律援助中心好几年了,这些年来,我们法律援助中心学践发展观,实践法律助工作,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准,夯实基础根基、构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不断进取,扎实工作,积极赢得各方支持,努力把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推上新台阶。现谈一些工作的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 抓住“四个环节”,确保法律援助有序推进
实践法律援助服务,必须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心全意为弱势群体服务的理念,提供优质、高效、负责、快捷的法律援助。重点抓住 “四个环节”推进。
(一)主动汇报,赢得支持。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政府责任,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因此,区法援中心以其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窗口,开展以人为本的惠民法律援助工作,并纳入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通盘实施。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把法律援助 工作当做民心工程去构筑,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程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xx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赢得全力支持。在07至08两年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分别两次视察区法律援助中心,实地查看了xx区法律援助大厅、xx街道官房社区法律援助点和xx镇法律援助站的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问题等情况,认真检查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等相关资料,听取了司法局局长xx代表区政府所做的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和肯定。
通过视察、检查和汇报,让区四大班子领导了解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同时,也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当场拍板区政府在原拨款的基础上,追加3万元,实现比xx年翻一番的目标,并将其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主动协调,互相衔接。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目的出发,调动社会间、部门间、纵横间的积极性、互助性、连贯性,区法律援助中心妥善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与公、检、法及工会、妇联、劳动等相关部门之间法律援助联络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调动了其各自潜能和挖掘其自身资源,形成合力,担负起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区法院为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了在立案、办案以及减、缓、免费用等方面,为其开辟了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三)主动介入,依法接访。xx年3月,我们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律师介入信访工作,同时设立了司法援助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丰富的法律知识,引导上访人群走逐级程序,依法维权。几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程士达律师进入信访工作以来,主动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以及各乡镇土地征用、城镇拆迁、转制企业、养老及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当好法律顾问,依法有效地化解了众多困扰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矛盾,参与区信访听证会12次、论证会120次、复查案件204件,真正起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受到区领导好评。
(四)主动服务,注重实效。几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8件。其中,民事案件151件、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124件,结案率100%。在承办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中,主要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工资待遇及人身损害赔偿为主。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办案诉讼过程中,认真负责,努力工作,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先后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主要以区法院指定为主,区法律援助中心批准率为100%。援助对象主要有未成年人、聋哑人、限制责任人等,案件主要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在承办刑事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通过庭审辩护,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刑事辩护案件124件,其中具有从轻、减轻或解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全部采纳105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4%,部分采纳案件19件,占结案数的16%。
二、创新四个机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准
(一)法援工作机制创新。为使法律援助工作规范管理,有序运行,我们在认真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互衔接制约的工作制度。首先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以及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入手出台了《法律援助值班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承诺上墙,援务公开。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加强了全体法律援助人员的责任心,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强化管理。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区法援中心主动参与xx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区纠风办开展的“百姓评议科所队”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保证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运作,法律援助的社会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连续三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区开展“百姓评议科所队”活动中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二)法援管理机制创新。为了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我们着手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信息库,以确保迅速、准确、高效的掌握全区法律援助对象。对此,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本地区法律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重新细致的调查摸底。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统计全区法律援助对象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共计105671人,占全区总人数的24.7%。从而做到底数清和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库达到100%。在几年的工作中,我们还做到了“ 四个统一”。即:统一下发文件,统一标志牌匾,统一规范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公示服务板,统一制作簿册。
(三)法援宣传机制创新。为了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我们做到了:第一,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宣传法律。2007年初,区司法局在深入农村调研中,针对农民提出“把法律知识印成挂图张贴在家中”的建议,紧紧抓住农村春节期间喜欢张贴年画的习俗,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于春节前夕筹资数万元,印刷了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春夏秋冬四季农村法制年画7万张,免费发给农户。年画设计精美,集欣赏性、艺术性、法制性为一体,涉及《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21部。在迎春送福的同时,把法律知识和法律咨询热线电话送到千家万户,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详和喜庆地走进法律服务的便捷通道,这一形式深受农民的欢迎。第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实践证明,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来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效果更加明显。如:区司法局、中兴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的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的“12.4”大型法制文艺演出。以自编、自导、自演的形式把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融入三句半、小品之中,通过文艺活动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真正做到法律援助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三,以案例宣传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把近几年来全区众多法律援助案件的精选,编写《xx区法律援助案例选编》。这些典型案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贫弱群众的关怀和爱护;反映了群众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需求和呼唤;展现了我区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扶贫助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印刷2万册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第四,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营造宣传教育氛围。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全区每年都在城乡繁华地带、集贸市场举行有区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数万份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举办讲座、座谈、咨询会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联络部、站、点利用法律援助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如:中兴街道中兴社区,利用法律知识传阅袋、法制学校、法制专栏、法制漫画、法律知识考试等8种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深受广大居民的欢迎。第五,开展法律援助下乡入村入户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始赋予新的内容 “十百千万”(数十法律工作者,进入百个村;化解千矛盾;普法万户人)工程。与农民面对面、膝促膝、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宣传,让农民身边有懂法的人,足不出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并以为农户排忧解难为出发点,真心援助弱势群体,真诚提供法律援助。这项活动开展以来,已为农民讲法制课150场次,开展法律咨询百余次,走访千余户村民家庭,与其进行了座谈走访,入户解答法律问题1200人次,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5件。
(四)非诉讼机制创新。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犹如雪中送炭。当村民出现纠纷时,法律援助主动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可以避免非诉讼案件升级为诉讼案件。为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农村的各类矛盾,以及办案降低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在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以司法所为依托,在其安排下,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具体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按照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条件,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能够及时清结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就可以代理。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一是关于印发《xx区司法局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意见》下发基层各单位。二是制定了非诉讼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三是规范印制了非诉讼法律援助的卷宗,受到了省、市司法厅局的认可与好评。
三、夯实基础根基、构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一)着重网络构建。几年来,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统一工作标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提供“近距离”服务;在村和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168个,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在区工会、妇联、残联等九个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部,积极发挥横向法律援助联络部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成立区法律援助宣讲团、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志愿者服务;形成了全区纵横交错,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为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家庭、服务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区司法局与区妇联开通 “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与区教育局联合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专门为全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家庭困难者答疑解惑。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各乡镇、街道办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二)注重硬件建设。随着法律援助m.liuxue86.com的深入人心,法援工作量日益扩大,法律咨询人数不断增加,这成了法援中心所面临的新问题。为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我局把成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做为民心工程抓好落实,2007--2009年先后投资6万余元,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购买了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电子屏幕等,由原来借用的30平方米办公室,扩展为196平方米的法律援助服务接待大厅,20平方米老年人、残疾人接待室,大厅设法援接待部、案件审查部、案件审批部,制定和完善了律师、法律工作者轮值等10多项制度,并制作各种揭示板。为百姓提供了更加专业、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同时,为了提高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监督,我们还组织部分人员到区法院旁听援助案件的庭审和对结案卷宗进行评审,以及对部分受援人进行回访等。通过以上措施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调查,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三年达到法律援助案件无作为为零和投诉案件为零的目标。2007年12月13日,省法律援助中心xxx主任来我区检查工作,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给予高度赞扬。
(三)侧重素质建设。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生事物,是政府行为,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代表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形象。因此,我们注重抓一个队伍和发挥两个作用。一个队伍,就是加强对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因为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所以,为尽快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不断强化对基层站(点)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培训,我们每年都举办1—2次培训,聘请区法院和司法局的干警讲解《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xx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及如何开展我区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等。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年不少于2次法律援助培训并列入年底千分考核评比来抓,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发挥两个作用,就是一是发挥司法所的作用。因为司法所长既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又知晓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更有实践工作经验,有利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发挥律师、法律服务所作用。为有效深入开展“双百”活动,我局印制了“构建和谐法律服务联系卡”1万张,通过社区发放到经济困难家庭、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需要法律帮助的百姓手中,这些人员可以随时与之对接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进行法律咨询,遇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可协助当事人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一张小小的法律援助联系卡片充当了连接当事人、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桥梁,使有困难的群众得到切实有效的帮助。如:xx街道官房社区发生一起邻里纠纷,社区干部调解不成,便通过法律援助联系卡找到湖西法律服务所主任xx。他即刻来到社区,了解到系二楼居民因停水忘记关自来水开关,结果将楼下居民宅冲了,双方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产生纠纷,xx主任对此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用心劝导,使得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了协议,受害方得到了300元的赔偿,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另外我区还举行了聘请法律援助志愿者仪式,聘者们都是农村土地承包、医疗事故、纠纷的专家和劳动仲裁、农民工维权,民事、行政审判的仲裁、审判法律专业人员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有经验的老司法所长。通过他们有特长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热情愿望,两年来,为我区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特别是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些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xx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坚持勇于探索、立足创新、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成为贫者、弱者之家,青少年维权阵地,下岗职工保护伞,以建设精神文明窗口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荣获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创建“平安家庭”优秀示范单位、xx市残联 “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先进单位、xx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殊荣,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已步入正轨,受到了国家司法部检查考评组的褒奖。
以上是我们xx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设上的几点做法,虽然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市局的要求,同其他兄弟区相比,还有许多差距。今后,我们将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不断进取,扎实工作,积极赢得各方支持,努力把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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