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考生们你们查询过自己的司法考试成绩了吗?不知道就一起来看看司考的成绩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江苏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相信对大家有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最后都顺利通过考试!
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暂未公布,你可以参考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信息: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预计在11月21日公布。
查分步骤
第一步: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网址:www.moj.gov.cn;
第二步:点击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按钮;
第三步:填写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进入后填写准考证号即可查询。
查分注意事项
1.查分系统开通第一二天,由于查分人数众多,可能造成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或者中国普法网成绩查询系统网络故障,请各位考生不必着急,可避开高峰时间进行查询。
2.请各位考生在查成绩过程中准备好相应证件: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查成绩过程中,这两个是必填选项。所以,请各位考生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免丢失准考证给成绩查询造成影响。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以到当地发证机关咨询。
3.2015年司法成绩查询唯一官方查询系统为中国普法网或者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的成绩查询系统,在系统开通前,任何企业或个人都无法知晓本次司法考试成绩,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心理进行改分等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谨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或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www.moj.gov.cn),以免上当受骗。
4.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成绩核查须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合格分数线
2015年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证书领取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查看详情>>
证书管理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
资格授予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可以申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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