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想知道2015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什么时候公布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2015内蒙古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130分 | 均为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60分 | 均为96分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讯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注: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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