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熟悉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代理”考点吗?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为了考生能多熟悉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点整理如下,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一级建造师考点级考试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点:代理
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则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如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
指定代理: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设立。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亲自进行代理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
委托代的终止:期满或事务完成;取消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或指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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