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现已开始报名,今年全国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2000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继续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报名工作将于3月20日结束。
能源环境成资助重点
在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指南中可以看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
其中,重点资助领域为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等领域。指南中同时对申请人条件、选拔方法、申请方式、派出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最高3万美元学费资助
教育部还发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国家将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一流高校,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该项目中不超过5%的人员可以获得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的学费资助。联合培养博士或联合培养博士在外转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不在本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
留学人员学费资助采取学生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申请资助学费的人员须获得国外高校正式入学通知,外语须达到国外接收高校的入学要求。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根据教育部财务司有关通知及留学人员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审核并向留学人员所在国外留学院校支付学费。但后续学期或学年度的学费,还需要审核留学人员学费资助的期限和标准、留学人员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留学人员在校期间是否从国外留学院校获得了学费或其他奖学金资助及额度。如已获资助可以支付其后续学习期间的学费,则不再为其支付学费。如已获资助未达到国外留学院校确定的学费标准,不足部分予以支付。
学费的资助标准为每名留学人员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如特殊选派需要资助标准高于3万美元的须报教育部审批。如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确认接受学费资助的留学人员确实无法完成既定学业,应及时报请国内有关部门同意后停止提供学费资助。如构成违约,已资助的学费亦应退还。 (贾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