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贿赂甲方员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乙方未尽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并终止本合同。
5.乙方有任何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且双方又未能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旅游团款应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解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发生不可抗力后,乙方应尽人道主义原则迅速、准确处理,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乙方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如发生费用或者需代付费用,原则上由乙方先行支付或垫付,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