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借鉴。
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一)
通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我结合纪检监察实际工作,谈三点学习体会。
一、《廉洁自律准则》是规范党员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性党内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在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情况下新修订颁布了《廉洁自律准则》。《廉洁自律准则》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的表率和模范
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最关键和最重要。
一要坚定信念,坚守思想道德防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严于律己的品格,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做到利益上淡泊而知足,生活上积极而健康,不因名利而浮躁,不因金钱而徇私,不因美色而沉沦。
二要防微杜渐,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廉洁自律准则》所确定的各项廉洁自律规范,都是党员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是廉洁自律的底线。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始终坚持慎微、慎初,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要从我做起,坚守党纪国法底线。“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要有接受监督的坦荡,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做《廉洁自律准则》的践行者、维护者和推动者
纪检监察机关是协助党委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的贯彻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专门机关,要带头学习好、执行好《廉洁自律准则》,坚决维护《廉洁自律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一,要带头学习实践,努力锻造廉洁自律的标杆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学深吃透,使《廉洁自律准则》的各项规定首先转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行动,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第二,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廉洁自律准则》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行动,迅速掀起贯彻实施的热潮。要紧紧围绕xx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重点环节,落实责任,形成贯彻落实的有力推手。在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准则》行为的同时,对履职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组织实施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把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引向深入liuxue86.com。我们必须把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纳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着力构建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制度环境。
要把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要把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下大气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为政不廉、自律不严、从政不勤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把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与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举措,努力在正确处理预防与惩治的辩证关系上下功夫,真正在源头上预防腐败。
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二)
即将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正值年末岁尾、双节临近,需要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一正一反两项清单、两大法规顺势应时,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学习好方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对两部党内法规的研读学习、反复思考,就能发现新《准则》和新《条例》与原法规相比,更加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一是更具科学性。原《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内容过繁,记忆不便,践行不易,且许多条文与廉洁从政无关。新《准则》言简意赅,浓缩精炼,紧扣主题,只有“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是全体党员干部的道德宣示和行为标准。约束的对象覆盖全党,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原《条例》中有16类违纪行为,许多条文与国家法律重复。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负面清单”,覆盖党员干部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并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条文,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党、纪法分开、纪挺法前、纪严于法的纪律本质,真正让纪律成为铁律。党员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
二是更具针对性。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纪律分类与条文款项均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排在前面,更能体现纪律的导向引领作用,在给全体党员为人处事划定了底线的同时,更加彰显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性,昭示了共产党人忠诚担当干净的品质和为民务实的情怀。
新《准则》寥寥数语,把共产党员的先锋性质升华为行为规。“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和执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道德高标准,直击社会上理想信念缺失、根本宗旨弱化、道德品质下滑、优良作风不继的问题要害,抓住了社风、政风、党风的病变与病根, 给全党开出了一剂袪病强身的良药。
三是更具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干部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可以更好地通过解决个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理解上的偏差。
新《准则》更加接地气,既克服了“高大上”的空洞,又不失党的性质、宗旨义务的要求。既直击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又传承了中华民族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良传统,看得见、摸得着,把高标准、严要求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行为24个小时的方方面面,更能使大家细照笃行。
年末岁尾,两部新法规即将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贯彻方面负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
一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这是遵纪执纪的前提。法规是依据,是武器,面对反映一个事实的对与错、是与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率先知纪。不但要知道什么是违纪,还要知道违反了什么纪律,哪条纪律,如何处分。尤其是《条例》中许多违纪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必须逐条查找,学深悟透。因此,学习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条例》元月一日就实施,到时候还弄不懂,一知半解就是失职失责,就是对党严重的不忠诚,对工作不负责,更是对责任的不担当!
二是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方面负有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部党内法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绝不开口子留口子,绝不放松要求,做到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部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规成为自觉。
三是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每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件通报等各方面都要体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三)
新《准则》和《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纪检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正确运用。
首先要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尤其是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开出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部法规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的统一,同时《条例》坚持纪法分开和纪法相依,修订得非常好,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我们党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肩负起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重任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
其次,要认真学习。 作为纪检人员《准则》和《条例》是开展工作必备工具,要熟练掌握运用,就要学通、学透。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与过去相比,变化很大,亮点很多,内容很新,要求很严。每一条都是政策,每一句都是尺度,因此要逐条逐句逐字认真学习。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既要学习掌握条文的新内容新规定,更要学习领会贯穿其中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切实将《准则》和《条例》刻印在纪检干部的心上。
第三,要正确运用。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最鲜明的特色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先于执法。纪检组作为县纪委的派出机构是县纪委的前哨,其任务就是要掌握监督所在单位执行制度遵守纪律的情况,当好监督员,我们全部的工作就在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责主业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最高法规,两部党内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为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加科学的遵循和依据,是纪检组履行职责的重要指南,是我们执纪问责的尺子。
为此,我们在开展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使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纪检组要经常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立足于早提醒、早打招呼,不断深入进行纪律教育。同时,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函询等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三是要敢于亮剑、严格执纪。作为纪检干部要敢于监督,不怕得罪人,甘于当好维护纪律的守护神。
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四)
做学习的先行者。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做维护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纪律+”教育、监督、审查、问责、机制的基本途径,专项整治从政陋习。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五)
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新修订的内容与原内容的重要区别
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
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体现出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
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
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
一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三是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四是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
三、认真履行新的条例内容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我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六)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大党规”,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而且对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从新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条例》和《准则》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情况。今年中央公布的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既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又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自始至终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条主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二)从交通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当前,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从严治党所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腐败风险大。全市交通建设平均每年的项目资金达5亿多元,G106国道绕城公路等新开工的交通大项目多、资金量大,如何抵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风气?这应引起我们警觉。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因为处于基层就忽视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高压线”,又划出了“底线”,是推进交通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从个人成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自我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我本人先后在市直部门和乡镇等多地担任过党政主职,自认为担任科级干部20多年,所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等现象。还有当今社会纷杂烦扰、物欲横流,如何抵制金钱等各种诱惑这也是一大考验。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实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更从树立良好家风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这对自己的成长来说是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共识。要把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当做交通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系统地学。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学;与我们交通自我革命、自我剥权,将每年涉农项目计划的审批权限下放结合起来学,与杜绝“人情路”、“腐败路”结合起来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实效性。二是把自己摆进去学。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与自己日常工作中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生活中不注意小节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我们交通系统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党委班子不插手交通工程的做法以及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例学,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
(二)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必须做到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
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责主动履职,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做到一手抓交通发展,一手抓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二是切实加大管理监督力度。要把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联系交通实际就是要着力推进“廉政阳光交通”建设;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现象;要大力建设“廉洁型”干部队伍,使领导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要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拔任用干部,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转岗”和“带病离岗”。
三是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切实维护两大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加大对在建的王黄线、矮李线、闵集二桥、举水三桥等交通工程的监管力度;要对超限超载、出租车不规范经营执法不严、整治不力、不作为等现象加大问责力度,让“从严”成为一种常态。
三、努力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
(一)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时刻牢记宗旨、坚定信念,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为民谋利而不贪财,切实当好交通运输科学跨越发展的领路人、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二)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慎独慎权、清廉为官、干净干事;要秉公用权而不滥权,做到不插手交通工程、不替人打招呼,不损害群众的利益。
(三)当好廉洁修身的表率。要切实做到谨言慎行,绝不能干自轻自贱、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要经常用党章、交通行业正反面典型为镜,时刻警醒自己;要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
(四)当好廉洁齐家的表率。要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要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与管理,绝不默许或授意其打着自己的旗号插手交通工程,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将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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