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
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即: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建设标准
消防防火墙
政府四个责任、公安消防部门四个程度、社区农村四个基础、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为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社会单位必须要有“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要“自理”。
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建立火灾隐患判定整改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逐级报告;
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员工应掌握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并根据火灾危险性,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员工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知识
培训
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等。
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将通过随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考试和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技能考核;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起火灾的情况;检查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检查档案资料、记录等形式进行考核。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单位。而存在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的;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和标识的;未按要求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的;员工消防知识考试和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技能考核不通过的等情形,将被判定为不达标。
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和谐社会的消防基本要求,将是每个人进入社会基本的工作能力。
具体执行
检查和消除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
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
六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
七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
八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
十查人员住宿 禁三合一体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
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
掌握“三”原则:
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
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
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
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
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
火场逃生“十要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 牢记出口
第二诀:保持镇静 迅速疏散
第三诀:正确引导 有序疏散
第四诀:不入险地 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 蒙鼻匍匐
第六诀:善用通道 莫入电梯
第七诀:火已及身 切勿惊恐
第八诀:避难场所 固守待援
第九诀:发出信号 请求救援
第十诀:缓降逃生 滑绳自救
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
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
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
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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