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校车车祸 呼吁将校车纳入公务车系统
2011-11-18 06:30:17 赵强
又是一起骇人的校车车祸。
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正宁县一辆幼儿园校车在接幼儿园上学途中与一辆卡车迎面相撞,导致18名幼儿和一名老师、一名驾驶员死亡,另有13名幼儿重伤,32名幼儿轻伤。据了解,涉案幼儿园校车为雇佣车,核定乘坐人数9人的校车却满载了64人。现场事故图片显示,撞击后的幼儿园校车已经严重变形,几近一堆废铁。而据称今天仅是该雇佣校车运营的第三天。
这是一起发生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台一年多后的校车车祸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血淋淋地剥夺了十几个正在绽放中的幼小生命,而对其他数十位受重伤和轻伤的小朋友来说,这起车祸或许也会在他们尚未完全形成的记忆力中烙下一生中的第一道伤疤。
虽然有关这起车祸的官方鉴定说明还未向外界公布,但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严重超载的行为难脱干系。超载问题尚未解决,由此我们也可以大致判断出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对《标准》执行贯彻情况到底有多糟糕。如果执行力度到位,一辆核定乘坐人数9人的校车怎么可能被塞进去64人?一辆微客超载人数达到7倍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受到安全事故频发、管理运营体制混乱、“黑校车”泛滥以及校车性能严重不达标等因素的长期困扰,在各方力量的呼吁之下,政府终于在去年实施了上述《标准》,这对子女尚需乘坐校车上下学的父母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以为从此可不再对上下学途中的子女安全牵肠挂肚。
然而事实证明,目前国内的校车乱象并未得到明显改观。
此次事故中,司机已亡,追责其责任已没有实际意义,但是幼儿园方面以及校车被雇佣方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缺失必受家长责骂。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失职亦难辞其咎。根据事故车辆的撞击程度以及严重超载现象,基本可以判定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没有根据《标准》出台有效明确的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对校车日常的运营管理没有执行到位。监督管理体制建设与《标准》的相关规定严重脱节,失职严重!
甘肃正宁县只是一个缩影,放大了便是整个中国。
在很多方面,我们都已经习惯将美国作为比对的对象,校车也不例外。但关键是老美的很多东西就是敞开了让你学你都学不来,这才是民众的痛感所在。如黄色是美国校车的“特权”特征(如校车在在路边上下客,其不论是侧边还是前后的社会车辆都应停止驾驶以确保学生安全),现在国内也已照其样式对校车标识进行明确规定并将校车车身通体底色同样定为黄色,只可惜此黄色非彼黄色,且不享有任何“特权”。在美国,校车基本都是魁伟无比,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刹车装置等有着明确的标准规定,足以承受较大的外部撞击(此次车祸的校车驾驶室都已被撞得不知去哪)。最重要的还是美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得较为完善、监管体制健全,民众的自觉意识也较强,如在校车上下客时主动停驶,与校车保持足够车距,避让校车等。
当然,自《标准》实施至今,也有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积极得当的措施来改善校车的现状。如今年5月份浙江德清县政府投资2,000万为小学购买仿美式校车(每年政府还要承担超过200万元的运营费用补贴),但类似的政府举动目前看来只能算是个案,一些同一行政级别上且财政收入比德清县要丰厚得多的县政府并未向德清看齐。且一些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在谈及购置校车以及对学校等自行购置校车进行财政补贴时大都会表现出一种写满“油盐酱醋茶”的苦闷神情手头紧,财政不济。然而在公务车的采购上却永远舍得一掷千金,毫不含糊。
公车改革我们讨论了很多年,至今也没有突破性进展,不该买的还是要买;校车改革我们也谈了很多年,每年车祸还是接连发生,该买的还是不买。殊不知,不能保证我们后代最起码的生命安全,GDP增速再高也只能是一种反讽。
笔者强烈建议,在目前公车系统要想彻底改革基本无望,校车改革过慢且后续运营资金问题难以根本解决的当下,应将校车直接纳入公车系统,无论采购还是日常运营费用全由财政支出(一些财政上确实存在困难的地区由中央财政直接扶持,像采购公车一样舍得血本购买完全满足标准的校车),并借鉴公车同样赋予校车一定的“特权”,这样所有围绕目前校车改革难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全体纳税人想必不会因为在路上看到一辆由财政拨款购买的校车而心生愤懑,同时也可以树立政府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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