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2016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本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11600-130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7800元-8800元。

  学校住宿费标准:800元-12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30%左右。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

  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在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 83150103,83150104,86728972,86729038

  纪检监督电话:0532—83150198

  传 真:0532-86728555,86728000

  网 址:http://zsbgs.qdbhu.edu.cn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教育部:2016年全国各省高校招生计划

  全国各省市2016年高考招生规定

  2016高考招生计划

  2016高考招生简章

  2016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2016年高考作文题目及范文汇总

  2016年全国各省市高考状元名单

  2016年全国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

分享

热门关注

2020泊头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高考注意事项,这些一定要了解

高考注意事项

2020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0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0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通知】

青岛黄海学院招生简章

2020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0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公布】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