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西藏邮政管理局2016年国考面试递补通知”,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国考面试递补详情吧。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6年5月15日18: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手机短信确认。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18908993665和18989911160,短信格式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邮政管理局××职位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5月15日18:00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详见附件1)。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30-6:30,地点为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一楼视频会议室。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照片需与准考证照片同版,并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材料(党员证明)和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5.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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