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公共区域禁烟的通知
全院各系、全体同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xx]1号)精神,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规范大学生日常行为,结合《xx学院控烟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院公共区域内开展大学生禁烟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禁烟区域
校园公共区域(除学院设置的吸烟处外)包括:各教学楼、各实验楼、办公室、学生宿舍、运动场、食堂等所有公共区域。
二、禁烟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将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小红帽”志愿服务队,对在校园公共区域内吸烟的同学进行禁烟宣传、记录和劝阻。
2.各系要加强对学生在公共区域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通过班会、团日活动、在宣传栏中开辟“禁烟活动”专栏等形式开展禁烟宣传,认真做好本系吸烟学生的排查,组织学生干部及志愿者进行禁烟宣传和检查工作。
3. 辅导员要将“禁烟工作”渗透到班级的管理工作中去。辅导员要利用开班会、查出勤、查宿舍等形式,积极开展禁烟宣传,具体工作中要抓典型,抓长效。
4.广大青年学生要从自身做起,自觉拒绝烟草,远离香烟毒害,树立吸烟危害自己及他人健康的理念,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
四、处罚措施
1.禁烟活动与评先奖优挂钩
学生违禁吸烟不听劝阻者,取消该生参评本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资格。
2.禁烟活动与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项目挂钩
(1)贫困生违禁吸烟不听劝阻者,取消本学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及困难补助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在校期间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及困难补助资格;
(2)申请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的学生,违禁吸烟不听劝阻者,则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在校期间申请资格;
(3)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的学生,违禁吸烟不听劝阻者,则根据文件规定,取消其继续申请资格并报学校及上级部门停发剩余资助款。
3. 禁烟活动与党团员发展及管理挂钩
(1)学生违禁吸烟不听劝阻者,取消该生本学期上“团校”“党校”的推荐资格;
(2)入党积极分子违禁吸烟不听劝阻者,建议所属支部延长该积极分子半年考察时间;
(3)预备党员违禁吸烟不听劝阻者,建议所属支部延长该预备党员半年考察时间。
4.违纪处分
(1)学生违禁吸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2)学生违禁吸烟两次以上,给予系内通报批评;
(3) 对于不听劝诫,屡次违禁吸烟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直至记过处分。
二〇XX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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