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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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学院国标:教育部13106

  学院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江苏省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一、学院概况

  办学历史: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校成建制由原铁道部划转江苏省管理。学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职院校,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三方共建的高职院校,也是轨道交通行业办学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被誉为华东地区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建校70年多来,学校坚持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办学使命,共培养了7万多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机车车辆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与艺术设计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会计、铁路物流管理等40个专业。

  校企合作:学校坚持“走合作发展之路,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得到了政府、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学校与上海、济南、南昌、广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郑州、西安、沈阳、哈尔滨等各大铁路局,以及南京、苏州、常州、无锡、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成都、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城市地铁企业合作办学,订单培养。

  学生就业:学校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70%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毕业生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2015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年度报告》显示,学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位居江苏省高职院校第1名;毕业生入职半年以后的平均月收入在全省同类高职院校位列第三。2014年,学院荣获“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我校已经连续4次获此殊荣)、“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称号。

  办学声誉:学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欧亚(太)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主席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

  二、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3、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5、新疆地区只招收汉语言考生。

  三、有关要求:

  1、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为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2、考生其他身体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根据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上述轨道类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四、以上录取及要求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3、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4、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以外的其他各省、市、自治区。

  5、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4001081155 025-68204931

  2、邮政编码:210031

  3、电子邮件:810001155@qq.com

  4、网址:www.njrts.edu.cn

  5、QQ:8100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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