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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江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1)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
五、录取规则:
学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考生志愿中填报我院。凡平行志愿优先填报我院的考生,按考生所填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从征集志愿考生中录取,录满为止。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长江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说明:
1.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等奖励或资助,并设有绿色通道。以上奖励或资助具体见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手册》。
2.为满足广大莘莘学子专升本的愿望,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学院可提供各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http://www.ahcjxy.com 电子邮箱:cjzsb@ahcj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51-88561222 、88560222
院办:0551—885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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